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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个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启动

2017年08月23日 21: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云南首个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启动
    图为五华区司法局与云南银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马骞 摄

  中新网昆明8月23日电 (记者 马骞)23日,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与云南银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将在五华区普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这标志着云南首个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项目正式启动。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将其改造成守法公民。这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在严格落实基本刑罚执行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寻找更加行之有效的矫正措施,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华区司法局局长王瑜称,建立和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是完善刑事司法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也是推进国家司法文明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试点项目就是一次积极有益的探索,五华区司法局希望借该试点项目,探索出刑罚执行和社会帮教的结合模式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机制和绩效评估方式,并通过此次试点项目的开展,进行社会力量整合和社会资源导入,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模式。

  此次试点的五华区普吉司法所管辖范围内共有约40名社区矫正人员,他们分散居住在社区里,主要是危险驾驶、盗窃、抢劫等缓刑服刑人员。普吉司法所所长李娅妮介绍,罪犯在改造期间,他们自己及其家庭都会面临心理上的问题,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在此情况下,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的介入,或将在社区矫正人员修复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方面发挥极大的作用。

  “虽然之前没有过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但我们拥有比较强大的心理咨询团队,也借鉴了国内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云南银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此次试点项目负责人罗欣萍介绍,试点项目共分为六大板块,包括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及一般性干预、社区服刑人员“修复”计划、“心灵加油站”、五华区社区矫正工作者“赋能”计划、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操作工具包和项目评估。其中“修复”计划和“心灵加油站”是以社区服刑人员个体能力成长和社会关系全面修复为目的的,借助社会组织介入社区矫正工作对抗性弱、服务专业性强的优势,深入开展帮教和心理矫治,这将与刑法执行工作互为补充,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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