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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3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被查处

2017年08月25日 11: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8月25日电(杨晶)大理州纪委近日对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发出通报。其中,2人被严重警告,1人被开除党籍。

  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弥渡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赵正琳违反规定以值班费、通讯费、评稿费等名义发放津补贴,用公款购买并赠送土特产礼品、高档香烟,共计349312元;违反规定用专项经费和行政经费为职工购买西服、运动服、运动鞋,共计支出112761元。2017年7月5日,大理州纪委给予赵正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李会忠任宾川县教育局行政办主任、党政办主任、县校办产业公司经理期间,违规承包县教育局文印室,并采取提高文印价格和虚增文印数量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收取文印费590931元;2013年春季学期县统测和2014年春节期间,李会忠在时任县教育局局长王志远(另案处理)的授意下,以加班费、补助和奖金的名义向局领导和相关人员发放88845元。2017年6月19日,宾川县纪委给予李会忠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2年至2016年4月,李桂梅在担任乔甸镇雄鲁么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将办公经费14100元以补助名义发放给6名村委会干部,其个人领取3200元。2017年6月24日,宾川县纪委给予李桂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完)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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