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天津:11月起钢铁、水泥行业排污须持证

2017年09月18日 15:32 来源:新华社 参与互动 

  天津:11月起钢铁、水泥行业排污须持证

  新华社天津9月18日电(记者 张华迎 韩筱婧)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今年10月31日前,天津市将完成钢铁、水泥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从11月1日起,天津市钢铁、水泥行业相关企业排污必须持证,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据介绍,钢铁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含有烧结、球团、炼铁、炼钢或轧钢等生产工序的排污单位。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水泥(熟料)制造及其配套的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散装水泥转运等排污单位,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排污单位和独立粉磨站排污单位;其中,独立粉磨站企业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天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强化环境监管,各区环保局将于11月开始进行钢铁、水泥行业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监管执法,对未按期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法依规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罚结果等监管信息。

【编辑:魏巍】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