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每年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相互协查案件约3000起

2017年09月26日 13:07 来源:新华社 参与互动 

  我国每年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相互协查案件约3000起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记者 丁小溪)记者日前从公安部获悉,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与国际刑警组织不断深化执法安全合作,每年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相互协查案件约3000起。

  据介绍,2016年我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办理案件2837起,其中外方向我求查2542起,我向外方求查295起;提交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612份;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57起,引渡案件17起。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我国承办了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及中亚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第一届亚洲地区警务能力建设会议等重要国际会议,努力推动在国际刑警组织框架下的多边执法合作,并且利用出席反恐、网络、追逃等国际会议机会,在推动国际刑警组织数据库使用等问题上加大工作力度,取得良好效果。2016年11月,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当选国际刑警组织新一任主席,标志着双方合作迈向了新的高度。

  同时,公安部2016年推动成立了贵州、湖北国际刑警组织地方联络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地联络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普及国际刑警组织资源,配合跨国案件扁平化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国际刑警智库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为最大化利用国际刑警组织资源提供智力支持。

【编辑:高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