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辽宁食药监公布3批次不合格产品

2017年10月24日 11:02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 

  辽宁食药监公布3批次不合格产品

  豆油溶剂残留超标 鲅鱼组胺超标

  10月23日,辽宁省食药监局公布了近日对391批次食品进行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其中合格388批次,不合格3批次。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省食药监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抽检结果中,涉及粮食加工品156批次、肉制品48批次、乳制品5批次、食糖2批次均合格;食用农产品143批次,合格141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7批次,合格36批次,不合格1批次。

  其中,锦州鑫星海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5升/桶装大豆油(三级),溶剂残留量超标;甘井子区周水子街道巨惠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大鲅鱼和1批次鲐鲅鱼被检出挥发性盐基氮、组胺超标。

  据记者了解,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的指示性指标。挥发性盐基氮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破坏的越多,营养价值等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而对于鲐鲅鱼,不管是否新鲜其体内都有组胺成分。只不过腐败的鲐鲅鱼体内细菌更容易造成组氨酸分解,生成组胺或类组胺物质。组胺酸是蛋白组成,属于过敏原的一种。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徐微微

【编辑:高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