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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一基层党支部书记纪律意识淡漠受处分

2017年12月17日 10:2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公款购买香烟48条白酒39箱

  四平一基层党支部书记纪律意识淡漠受处分

  “我们这是为了工作,买点烟酒招待客商也是人之常情,这么点小事都要受处分。”近日,说起曾经找借口时的“理直气壮”,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粮食收储库党支部书记、主任侯振东不禁脸红。他因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受到处分。

  今年8月,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委在检查中发现,小孤山镇粮食收储库存在公款购买烟酒的问题,随即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经查,2014年7月至2017年1月,侯振东先后8次安排本单位职工购买香烟48条、白酒39箱,用于公务接待,总计支出2.78万元,这些费用在侯振东的授意下全部由单位入账报销。

  “我们买些烟酒接待客户,是为了和客户更好地沟通,增进感情,加强合作。”侯振东面对调查时极力辩解。“在商业经营中沟通感情固然重要,但前提是必须在党纪允许范围之内!”伊通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康波回应道。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细则规定,我们都学过多次,可总觉得这是给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们制定的,主观上总想找借口不受纪律约束。”在纪委工作人员耐心教育下,侯振东终于承认了错误。

  今年9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小孤山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侯振东党内警告处分。(本报记者 董亮 通讯员 王艳飞 徐楠)

  【执纪者说】

  作风建设无小事,纠治“四风”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为企业发展着想是好事,但必须以遵守党的纪律为前提。侯振东受到处分,究其原因是纪律意识淡薄,为小团体利益而不顾党的整体形象,这样败坏的不仅是企业自身的形象,也会影响社会整体风气,破坏良性发展环境。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 孙光辉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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