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西玉林市原统战部长麦承标涉受贿近3000万一审获刑16年

2017年12月19日 20: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广西玉林市原统战部长麦承标涉受贿近3000万一审获刑16年
    图为麦承标在庭审现场

  中新网河池12月19日电 (韦程 陆科铭 林浩)12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玉林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麦承标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麦承标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5年间,麦承标在先后担任中共广西桂平市委书记和合浦县委书记、北海市委常委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施工、工程款结算、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人员财物共计2983万元 ,实际分获赃款2033万元;违反国家规定,滥用职权,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559.5万元。

  法院认为,麦承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人员财物,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麦承标违反国家规定,滥用职权,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麦承标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退赔绝大部分所分获赃款,给予从轻处罚。

  麦承标的亲友代其退赔的犯罪所得人民币1745万元,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麦承标违法犯罪所得人民币288万元(不包含未遂120万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完)

【编辑:刘湃】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