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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城规总院下属单位公款旅游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被问责

2018年01月07日 09:4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江西省城规总院下属单位一年半内公款旅游10批次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双被问责

  本报讯(记者 李伟 通讯员 刘昱)“对下属单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失察失管,放任自流,组织对我进行问责不冤,看来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能只是嘴上说说……”近日,面对党内警告处分决定,江西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简称省城规总院)党委书记刘天华懊悔不已。

  据了解,去年3月,江西省纪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组根据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对省城规总院下属单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省城规总院所属的规划一所、二所、三所、四所、市政设计所、建筑设计所、风景园林设计所,以考察学习的名义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在一年半内,7个业务所先后组织公款旅游共10批次。

  “调查发现,有的搭公务便车,有的假借学习考察之名,不管是何种形式,都是假公济私,顶风违纪,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败坏了单位风气,必须严肃处理。”驻省住建厅纪检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为严肃纪律,在查清事实、区分责任的基础上,2017年10月25日,根据调查结果,报经省纪委同意,住建厅党组、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对省城规总院党委进行了严肃问责,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出了处理,给予院党委书记刘天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胡晓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院纪委书记以及分管财务的副院长进行诫勉谈话。

  同时,驻省住建厅纪检组还严肃查处了7名直接责任人,其中1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3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对违纪款进行了追缴。

  “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驻省住建厅纪检组相关负责人表示,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

  据了解,该厅还将此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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