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级以上公益林达4535万亩 新版保护条例将实施
中新网杭州3月9日电(见习记者 张斌 实习生 黄林凤)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达4535万亩,惠农1300万人;浙江已批建各级森林公园262个,总经营面积达692万亩;浙江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017年旅游收入达245亿元,接待国内外游客7362万人次……
9日,在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实施及建设成效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林业厅厅长林云举就上述成绩作了回顾。记者还从发布会上获悉,去年11月浙江省人大通过的《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2日植树节当日正式实施。
据悉,2009年,浙江省政府就颁布了《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此次即将实施的《条例》,是按照新时代对生态建设的新要求重新修订,并调整补充了相关内容,增强了可操作性。
“《条例》共分28条,体现出以政府主导、以保护为前提、以人民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突出特点。”林云举说,《条例》明确指出,在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发展林下经济、开展森林旅游等方式综合利用。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把组织编制公益林林区林道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写进法律文本,为保护公益林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加强林区道路建设一直是基层较为强烈的呼声。许多林区的道路由于建设标准低,常会发生一遇洪水就被冲毁的情况。此外据我们了解,浙江林区道路的密度仅能达到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王章明说。
王章明介绍,本次《条例》也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公益林林区林道规划,提高公益林林区林道建设标准,做好公益林林区林道管护工作,“争取将林区林道提高到三级公路的标准。”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浙江从2004年就开始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已经10次提高补偿标准,最高达40元每年每亩,补偿标准为全国省级(直辖市除外)最高,目前浙江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补偿资金达108亿元。
据悉,仅生态补偿这一项惠民政策,就惠及333万户农户、1.45万个村集体组织、330个国有管护单位、2.6万名专职护林员。“公益林建设已经成为浙江林业史上规模最大、投资最多、惠农最广、时间最长的生态工程。”林云举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