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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龙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孝平严重违纪被处分

2018年03月13日 15: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3月13日(缪超)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13日发布消息,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孝平严重违纪被处分。

  经查,2017年8月赵孝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中秋节礼金8000元人民币;2015年10月,赵孝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龙陵县牲畜定点屠宰项目招商事宜中为请托人打招呼,收受他人5000元人民币。

  赵孝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孝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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