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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遇冷 媒体:需多方合力破解

2018年04月07日 08:1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生前预嘱”遇冷需多方合力破解

  今日社评

  本报特约评论员

  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超过2亿,与之相伴的是高龄患者数量急剧增加。对于已进入生命末期阶段的临终患者来说,如何治疗、如何面对死亡以及身后之事,是一个严峻的医疗和社会问题。据报道,近两年广州少数医院探索引入“生前预嘱”项目,让患者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明确表达自己的医疗意愿和身后安排,但“生前预嘱”让不少老人和家属感觉不吉利,推行很不顺利。

  “生前预嘱”由自然人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明确自己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旨在鼓励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好生命的最后时光,以尽量自然和有尊严的方式离世。这样做不但是对患者权利的最大尊重,也是对逝者生前最后时光医疗护理方式的较优安排,是现代医疗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

  遗憾的是,这项能够较好彰显逝者生前最后时光之权利与尊严的“福利政策”,即便是在广州这样的一线开放城市,在实际执行中也遭到多方阻力和冷遇。据报道,之所以出现这种尴尬局面,一方面是因为,不少人听说要提前决定生命最后时段接受何种医疗处置的话题,首先就感觉很敏感,一些老人认为以这种方式直面死亡很不吉利。另一方面,我国临终关怀的相关工作一直比较欠缺,近年来虽然出现了针对恶性肿瘤患者的临终关怀机构,但针对痴呆、多脏器衰竭患者的临终关怀机构仍十分欠缺,与“生前预嘱”相配套的相关医疗条件亟待成熟完善。

  “生前预嘱”项目遇冷,首先不能简单归咎于老年患者守旧,思想不够解放。不少老人不接受“生前预嘱”,最根本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对“生前预嘱”了解不够,缺乏必要的认识过程和足够的思想准备。在这种情况下让老人签署“生前预嘱”,无论是在老人比较健康之时,还是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都会显得简单粗暴、突兀生硬,很难取得较好的效果。

  现实生活中,医疗机构、职能部门、公益组织等围绕医疗、健康、保险等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通居民和患者对这些政策和知识比较熟悉。相较之下,医疗机构、职能部门、公益组织针对“生前预嘱”方面的政策和知识进行的宣传教育,从内容到形式都比较匮乏,对“生前遗嘱”实施的意义、作用,以及老年人如何树立科学、健康的生死观念等,这些环节的宣传教育活动亟待加强。“生前预嘱”项目在实施中遇冷,宣传教育方面的原因值得重视,相关工作亟须改进和加强。

  既然“生前预嘱”意义重大,又有很大的现实推广和实施的必要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医疗机构等应当对此高度重视,并在相关的实施辅助措施和配套上下功夫,及时足额供给和完善配套。比如,上面提到的与“生前预嘱”相配套的痴呆、多脏器衰竭患者临终关怀存在较大欠缺,反映出“生前预嘱”配套医疗设备、相关辅助医疗机构建设供应不足,这方面亟须加强投入,尽快补齐短板,为推行“生前预嘱”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

  总之,“生前预嘱”遇冷既是一些老年人思想不解放和相关医疗机构、配套实施不足所致,也与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公益组织等重视保障不够、宣传推广不足和工作举措不力有关。破解“生前预嘱”遇冷难题,关键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医疗机构、新闻媒体等对“生前预嘱”进行充分的宣传推广和配套建设,用多方合力的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引导更多居民接受和践行“生前预嘱”,提升我国医疗文明的质量和水平。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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