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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多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追责

2018年04月26日 20:2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长沙4月26日电(记者陈文广谭畅)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宴请……湖南郴州市近日对查处的4起处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包括汝城县副县长段旭斌在内的多名干部被追责。

  据介绍,这4起处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是汝城县副县长段旭斌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马志华违规用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党委书记彭伶敏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琼林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其中,2013年至2014年,段旭斌收受他人红包礼金0.7万元;2013年至2015年,段旭斌以拜年拜节等名义,多次向部分汝城县领导、县直部门负责人赠送红包礼金、烟酒、土特产等共计11.3万元。2013年至2014年,段旭斌决定以新年“开门红”“提新车红包”等名义多次发放津补贴共计11.32万元。此外,段旭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段旭斌受到撤销其中共汝城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汝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职务处分,按副主任科员确定其待遇。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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