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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2018年05月03日 16:2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孙颖)海淀今天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北下关街道农科院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主任刘占萍,副书记王涛,副主任白燕,2015年私自截留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费、社区评议费、人口抽样调查费等专项资金共计20628元,用于组织聚餐、旅游并进行现金发放。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香山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王炜,2017年在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办酒席庆贺女儿百天及补办婚礼,违规收取同事及服务管理对象礼金7500元。在香山街道辖区内饭店用餐后,接受饭店工作人员2000元贵宾卡一张。王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曙光街道世纪城时雨园社区党员、山西省阳泉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王承志,2013年办理提前离岗手续后,向下属单位借用小客车一辆,用于往返北京与阳泉以及处理个人事务,并多次在阳泉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销火车票、该小客车的过路费、燃油费、停车费等共计8165元。王承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庄镇敬老院党支部书记兼院长崔文明,2016年私自驾驶敬老院公车赴湖北武汉参加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回京后在敬老院报销燃油费和过路费合计2475元。崔文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温泉镇巡防队队长王金波在担任温泉镇巡防队副队长期间,收受他人给予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香烟等物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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