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财务人员错打162万遭拒还 法院强制执行帮讨回

2018年07月16日 16:31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 

  财务人员“手滑”,162万打错账户

  某局:请还钱 某公司:就不

  海口龙华区法院:不当得利应返还;强制执行帮讨回

  □记者 吴兴 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

  本报讯 7月13日,海口龙华区法院强制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龙华区法院将强制执行到位的162万元,给付了申请执行人海南省某市某局。

  2017年9月,某市某局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将支付给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工程款162万元,转入海南某山科技公司的账户。事发后,某市某局多次向海南某山科技公司催讨该笔款项无果。

  2017年12月,某市某局将海南某山科技公司诉至龙华区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海南某山科技公司向某市某局返还不当得利162万元。

  判决生效后,海南某山科技公司拒绝履行判决生效的给付义务,某市某局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华区法院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海南某山科技公司的存款1638600元(案款、利息和执行费)。龙华区法院随即向中国银行海口南沙路支行送达《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7月13日,执行法官一行早早来到银行的门口等候。银行开门营业后,执行法官一行随即办理了相关手续,将强制执行到位的162万元,给付了申请执行人某市某局,为国家机关挽回了经济损失,该案顺利执结。

【编辑:王忠会】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