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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记录可不公证体现司法担当

2018年07月20日 01:2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 

  微信记录可不公证体现司法担当

  7月18日,广州市南沙区法院率先出台了广东省内首份《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试行)》。该《规程》从电子证据的固定、当事人举证方式、法官认证采信规则等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路径。按《规程》指引操作,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不必一律要经过公证,也有很大可能性获得法院采信了。(7月19日《南方都市报》)

  电子证据相比于传统的纸质文件、实物等证据,存在技术含量高、易伪造篡改等特点,这也是电子交易数据为何难被直接作为证据获法院采信的重要原因。对此南沙区法院出台《规程》破解电子证据认定难。如《规程》关于微信证据的举证要素,包括:展示聊天双方个人信息界面,出示完整聊天记录,将双方各自客户端完整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法院核实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而不再需要当事人跑去公证处进行公证。这为当事人减少了诸多麻烦,也增加了法院的“麻烦”。而这正体现出了法院的责任担当,也符合司法便民利民的要求。

  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这是与时俱进的应变之举,是司法审判程序的进步与完善,有助于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更体现出司法温度、司法担当。   戴先任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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