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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车翻出“案中案”

2018年07月26日 09:4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翻车翻出“案中案”

  辽宁凤城:立案监督一起滥伐林木案

  “车翻了、人死了、钱赔了、树没了,自己也搭进去了。这次的教训太深刻了。”在辽宁省凤城市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宋明光反思自己滥伐木材的犯罪行为时,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2017年12月3日,凤城市康家村村民郑铁牛驾驶无照三轮车为同村宋明光运输砍伐的柞木时发生侧翻,车上乘员贺明翔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交警将运输木材的情况通知了凤城市石城镇林业站。石城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到现场后,把肇事车散落在路旁的柞木拉到林业站院内存放,并未对柞木的来源进行调查核实。

  2017年12月26日,凤城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审查郑铁牛涉嫌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其车上运输的柞木没有合法手续,考虑到凤城市地处林区,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多发的情况,对车上所拉柞木来源合法性产生怀疑。于是,对郑铁牛进行了重点讯问。经办案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郑铁牛供出了柞木是宋明光等人偷伐的,由其负责运输的线索。

  得到该线索后,凤城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对宋明光等人涉嫌滥伐林木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固定证据。

  今年1月8日,当得知石城镇林业站对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结案时,凤城市检察院认为宋明光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滥伐林木,遂向石城镇林业站发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建议书,监督其将该犯罪线索移送给凤城市森林公安局。

  凤城市森林公安局在调查过程中,宋明光等人均矢口否认有滥伐林木行为,公安机关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宋明光涉嫌滥伐林木罪,遂作出不立案决定。

  1月23日,凤城市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向凤城市森林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凤城市森林公安局接到通知书后,随即对宋明光等人滥伐林木案立案侦查。由于犯罪嫌疑人宋明光提前找各犯罪嫌疑人串供,案件的侦查并不顺利。凤城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提前介入,主动与森林公安办案人员召开案件侦查协调会,提出案件的侦查方向和突破口,并全程监督该案侦查活动。

  在检察院与森林公安局的共同努力下,办案人员以认罪态度较好的郑铁牛作为突破口,反复向其讲述政策,讲明利害关系,攻破了其心理防线,进一步掌握了宋明光等人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最终宋明光等人在证据面前如实供述了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2017年11月末至2017年12月3日,宋明光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授意本村村民郑铁牛、贺明翔等人,在石城镇康家村宋明光所有的天然林中,共砍伐20年至100年生的柞杂树27株,蓄积约29立方米。

  “这几年,木材价格越来越高,想到自己家里的柞木天然林,便想偷偷砍了卖掉换点钱,没想到还犯了罪。”宋明光向办案检察官交代了滥采林木的初衷。

  日前,此案已由凤城市检察院向凤城市法院提起公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赵铁龙 刘键 魏清峰 窦晓峰

【编辑: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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