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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抚养权最终交给谁

2018年07月31日 15:4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前夫重组家庭 她拒交女儿 法院出面调解
  女儿抚养权最终交给谁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昕宇 通讯员陈珮颃)男方为公司副总裁,女方为保险公司高管,因为感情破裂双方离婚,但夫妻俩谁也不肯交出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在法院作出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的判定后,女方却因为前夫重组家庭后,女儿跟随父亲后生活不幸福,拒绝交出抚养权。昨日,顺德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件的执行结果,从通过法律、情理的角度多次做工作,妈妈终于同意履行义务,让前夫将女儿接走,也避免了办案对孩子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

  法院判定各抚养一子

  女方拒绝交出抚养权

  早些年,王某亮与叶某因感情破裂离婚,对峙法庭。

  经顺德法院审理查明,本案焦点为两名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据顺德区法院法官介绍,王某亮与叶某的儿子王某赫在审判时已12周岁,女儿王某菲为两周岁,已过哺乳期。按照《婚姻法》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对于此案,法官判定由一人抚养一个孩子,更为公平、合理。

  不过事情却在不久后发生变化。在诉讼期间,王某亮重新组建了家庭,妈妈叶某担心女儿交由父亲后,难以过上幸福生活,因此不愿交出王某菲的抚养权。直至判决生效后,一对子女实际上仍由叶某抚养。

  法院调解晓之以理

  女方同意前夫将女儿接走

  “这起案件,效果第一,效率第二,要放慢脚步,做足思想工作,让叶某主动把女儿送到王某亮手中。”顺德法院承办人张泽华称,为了让妈妈主动将女儿交由爸爸抚养,张泽华一方面传唤叶某到庭沟通,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其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由于叶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告知其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经过一次次约见、打电话、微信沟通,叶某终于转变想法,同意履行义务,把小孩送到法庭,在法官主持见证下,由王某亮把王某菲接走,抚养权终于执行到位。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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