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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

2018年08月10日 13:3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南昌8月10日电(记者邬慧颖)记者从江西省环保厅了解到,江西将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对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和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评价考核。

  江西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其中明确提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也需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

  在健全环保督察机制方面,江西省将完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制定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完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同时,将完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机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将对该省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机构。长江干流江西段、“五河”干流及鄱阳湖岸线5公里范围内将不再新布局重化工园区,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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