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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8.9涉旅事件”刑拘16人 涉事游客写下道歉信

2018年08月13日 16: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张家界8月13日电(记者 邓霞)因泄露个人信息引发群体事件的旅行社当事人刘某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6名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8月11日、8月13日,张家界市公安、旅游部门相继公布了“8.9涉旅事件”处理结果。

崔某写下的道歉信。
崔某写下的道歉信。

  8月9日,因深圳游客崔某与张家界微五国际旅行社导游黄某、专线负责人刘某发生意见纠纷,崔某通过信息对刘某进行辱骂。刘某通过网络和微信晒出对话,引发部分旅游从业人员公愤,500多名导游、旅游从业人员和群众围堵崔某入住酒店,要求其道歉。

  张家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件,主要领导多次做出批示,连续召开调度会,迅速落实事件调查、妥善处置、依法打击、平息事态的具体措施。

  经调查取证,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对16名涉嫌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的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4名情节轻微的依法予以训诫。崔某及家人依法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人身保护。崔某事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出了给张家界人民的道歉信,委托在当地媒体刊登。

  张家界市旅游部门也立案调查,对崔某同团另外13组家庭进行逐个电话调查,对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后,认定旅行社及导游资质合法,没有虚假宣传问题;旅行社操作基本规范,导游无强制或胁迫现象,不属于零负团费。关于涉事游客提出的门票差价,属于游客混淆概念所致;游客质疑的“黑车”,属于因排长队导游提供车主电话,游客自行联系和交易;关于涉事游客提出的10元保险,实际是网上支付涉事游客家庭2岁儿童10元的车位费,并非3元的景区一次性意外保险费。

  张家界市旅游部门认为,旅行社和导游黄某未能清楚地向游客介绍旅游产品,且在与游客发生矛盾后未及时消除误解,对其给予批评,责令改正;刘某未经游客本人同意,向外泄露游客个人信息和个人之间交流的微信,导致严重后果,旅行社对其负有责任,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65条之规定,决定对旅行社处30000元罚款;刘某擅自泄露游客个人信息和其与游客个人之间交流的微信,导致严重后果,将刘某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事件发生后,张家界市委、市政府还启动了大规模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从查找和整治景区、演艺购物场所、旅行社、导游、旅游交通等各个方面的不规范行为入手,开展旅游市场监管、联合办案、督办巡查、公开承诺等多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重点部署了打击破坏旅游秩序、设陷坑害游客的治理行动,从建设旅游强市的高度,立足于根除旅游市场管理的“顽疾”,高标准实现旅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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