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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住建局原局长农文广受贿246.7万 获刑7年

2018年09月06日 15: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广西河池市住建局原局长农文广受贿246.7万获刑7年
    图为农文广在庭审现场 刘慧怡 摄

  中新网河池9月6日电 (伍春艳 刘慧怡 林浩)9月6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农文广受贿一案。

  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农文广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农文广退出受贿所得人民币5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继续追缴其受贿所得人民币196.715万元。

图为庭审现场 刘慧怡 摄
图为庭审现场 刘慧怡 摄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月至2015年8月,农文广担任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局长。在此期间,河池市市政管理局有多项市政工程对外发包。个体商人申某、熊某、刘某、凌某和重庆市某照明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获得农文广在工程承包方面的照顾,送给农文广财物折款共计人民币246.715万元。其中申某135万元、熊某45万元、刘某两根金条折合人民币25.715万元、凌某15万元、重庆市某照明设备有限公司的慕某16万元、北京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霍某10万元。农文广收受上述款项后用于生活开支。

  2017年6月,河池市纪委在查处河池市市政管理局财务科科长韦某杰严重违纪案件过程中,发现原局长农文广也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体老板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费等问题。随后,对农文广进行立案审查,并将农文广涉嫌受贿一案移送河池市人民检察院。

  案发后,农文广退出违法所得21万元,判决宣告前,退出违法所得29万元到法院。

图为农文广在签名 刘慧怡 摄
图为农文广在签名 刘慧怡 摄

  法院认为,被告人农文广利用其担任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多次收受多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案后,农文广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其的其他同种犯罪事实,同时,主动退出少部分受贿所得50万元,可认定为其具有坦白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给予从轻处罚。(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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