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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定义”乡村民宿:高度不超过4层 房间不超过14间

2018年09月06日 22: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牛镜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资料图 中新社发 牛镜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中新网上海9月6日电 (记者 李佳佳)上海出台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对乡村民宿定义、内涵做了清晰规定,包括乡村民宿的条件、范围、基本要求、保障机制、扶持政策等。

  对于外界关心的乡村民宿概念,官方给出的定义是“乡村民宿就是小型的住宿设施”,具体是指单幢的独体建筑不超过80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4层,房间不超过14间。上海市农委副主任黎而力称,“这是充分考虑到科学合理的经营和安全问题”。

  除了定义之外,官方出台的指导意见也对乡村民宿的条件,包括经营主体、经营用房、建筑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从业人员、诚信体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部分规定被认为有所突破。

  ——按照集聚化发展的原则,确定发展重点区域,不是天女散花,要有规模效应。

  ——乡村民宿可以利用农民依法建造的房屋,可以利用集体用房经营,也可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民宿。

  ——对符合条件做乡村民宿的申请人,在营业执照、许可证合法和备案方面做了优化和简化。

  ——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化所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用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在用地上,凡是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获得土地使用权联营经营的,可以使用乡村集体土地。对于供地,如果是乡村民宿新建的配套服务设施,包括接待设施可以进行“点状”供地。

  ——对于涉及到公共安全事项,落实属地化监管检查,开展执法检查,协同管理,规范乡村民宿的活动。

  黎而力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推进上海乡村民宿发展,包括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会起到很好的推进作用。(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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