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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一跨省辍学生从广州劝返 监护人曾拒不执行

2018年09月09日 10: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青海省一跨省辍学生从广州劝返监护人曾拒不执行
    图为化隆县相关部门依法组成合议庭赴广州实地召开行政听证会。 钟欣 摄

  中新网西宁9月9日电 (记者 张添福)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多部门负责人8日赴广东省广州市成功劝返一名七年级辍学学生重返校园。

  据中新网记者了解,今年4月28日,化隆县德恒隆乡人民政府针对监护人马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导致学生张某某辍学到化隆籍马某某在广州市荔湾区开办的拉面店打工的行为,作出对监护人马某处以200元罚款,责令3日内将张某送往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此,被处罚人马某拒不执行。

  5月20日,化隆县德恒隆乡人民政府依法送达履行告知书催告马某自收到催告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告知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马某对此仍置若罔闻。

  8月31日,化隆县德恒隆乡人民政府依法提请化隆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书。

  化隆县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9月8日依法组成合议庭赴广州实地召开行政听证会,经过充分听取当事双方陈述和辩解,认为化隆县德恒隆乡人民政府对马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条款得当,处罚适当。随即作出裁定支持德恒隆乡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强制执行,责成被执行人马某5日之内送张某返乡入学。

  同日,马某服从法院裁定,踏上了将张某某送往化隆返学的行程。

  在当日的听证会上,化隆县相关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广州市荔湾区违法使用未成年人(张某某)的马某某进行了训诫谈话,马某某当场做出检查,并表示就今后在经营生产当中绝不使用未成年人。

  无独有偶,4月12日,化隆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该县巴燕镇下加合村广场对化隆县首例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监护人韩某进行公开审理。被告同意于4月13日将2名辍学学生送到巴燕镇中心学校就读。这也是该县首例因控辍保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

  化隆县官方网站消息,截至4月10日,化隆县义务教育阶段劝返辍学学生1961名,其中小学500名,初中1380名,普职融通班81名。

  据悉,拉面经济是化隆县广大贫困民众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目前近11万外出务工人员在全国271个大中型城市创办拉面店1.5万家,因外出务工人员多、流动性强,给辍学生劝返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为全力做好控辍保学跨省劝返工作,化隆县委、县政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拉面店雇用未成年人是违法”的浓厚舆论氛围,开创控辍保学新局面。(完)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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