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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施勇获刑6年并处罚金20万

2018年10月16日 20: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福建宁德10月16日电 (记者 叶茂)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16日通报称,由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宁德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政府办原党组成员施勇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诈骗罪一案,日前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通报称,判决认定施勇利用担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党组成员、电博会秘书处主任的职务便利,骗取财政资金、挪用电博会财政资金和诈骗扶持资金共计130余万元。

  鉴于施勇有立功和自首情节,一审判决施勇犯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完)

【编辑:丁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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