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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未管所成功用艺术教育改造未成年服刑人员

2019年01月09日 13:1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再进”未管所已是旧貌换新颜

  福建省未管所成功用艺术教育改造未成年服刑人员

  □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叶淑婧

  2018年12月,从福建省未管所刑满释放的汪某、魏某、宋某又一次走进未管所。8年前,他们曾经共同在未管所服刑,而这一次回未管所,他们意气风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汪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在福建省未管所服刑,刑满释放后利用在未管所学到的影视剪辑技术在外成立了一间影视制作公司。因为回归社会表现突出,2018年10月,他被中国监狱工作协会未成年改造专业委员会评为“2018年全国十大回归典型”。

  魏某和宋某也曾同在未管所服刑,刑满释放之后,合作创办了艺术培训机构,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和经济效益。

  近日,作为回归典型,3人回到这个让他们脱胎换骨、重获新生的地方,用亲身经历向台下那些“曾经的自己”进行了一场特殊的现场帮教,分享他们成长的逆袭故事。

  帮教会上,福建省未管所副所长黄永华向汪某颁发了全国十大回归典型奖杯和荣誉证书。“未成年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大都文化程度不高,心智不成熟。”黄永华介绍说,为了预防他们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福建省未管所积极探索未成年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新思路,创新地提出了艺术改造。

  在艺术改造中,福建省未管所组建了未成年服刑人员文艺队,并与社会各界合作,在监内成立非遗基地、艺术扶贫基地,引入社会名师,对未成年犯施以舞蹈、歌唱、剪纸、影视剪辑制作等艺术教育,不仅让他们接受了艺术熏陶,还让他们掌握了一技之长,对未来也有了更清晰的目标。

  汪某、魏某、宋某都是艺术改造的受益者。刑满释放之后,他们利用在未管所内学到的技术,成立了影视制作公司和艺术培训机构,凭借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专业的服务态度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口碑。

  回归人员汪某的影视公司不断壮大,拍摄的影视作品多次在全国、省内外获奖。

  “我是党和政府挽救的新人,我理所当然应该为社会做点什么。”拿着沉甸甸的奖杯,汪某说。

  本着回馈社会的理念,汪某积极投入社会公益事业,多次为当地政府免费拍摄公益电影。

  同样,魏某和宋某成立的艺术机构则是把在未管所接受到的青少年教育方法用在了培训学员身上,当他们发现培训学员身上有不良习惯时总会耐心规劝,受到学员家长的欢迎,培训机构生意蒸蒸日上,成为当地家长颇为信赖的培训机构。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会有家长跑到我的面前,告诉我‘您的孩子教得真好!’其实,不是我教得好,是未管所的民警教得好!”魏某的父亲高兴地说。

  现场帮教会上,3人各自讲述自己改造学习的经历和回归社会的感悟,受到了现场服刑人员的热烈欢迎。

  入所已有一段时间的服刑人员朱某对未来很迷茫,不知道前途在哪。听了3人的分享后,他满怀信心地说:“我要向他们学习,端正改造态度,努力实现由‘要我改造’向‘我要改造’的转变,早获新生。”

  据黄永华介绍,在未管所,还有许许多多和汪某、魏某他们一样的未成年服刑人员。他们在服刑改造期间通过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和学历教育,完成了艺术改造,学到了谋生的本领,找到了人生的目标,带着希望和蜕变重新回归社会。今后,未管所还将继续加快未成年犯教育改造步伐,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创新教育改造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能力。

【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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