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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每月一天“情绪假” 哺乳期可上半天班

2019年02月21日 10:2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每月一天“情绪假”,哺乳期可上半天班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刘畅 记者 黄建国)昨日,在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各市总工会交流了贯彻落实《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经验做法。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朱劲松要求全省工会实施依法维权、关爱服务等五大行动,汇聚全省女职工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智慧力量。

  据介绍,南京市验收命名了113家基础、18家三星、26家四星和10家五星级爱心母婴室;无锡市修订完善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7500多份,涉及女职工65万人;常州市龙城旅游控股集团在新一轮签订的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给员工安排“情绪假”:在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烦恼或突发事件而影响正常情绪,每个月可以享受一天带薪“情绪假”;连云港市海州区洪门工业园区通过区域性集体协调,规定哺乳期女职工上半天班,另外半天可以照顾孩子,工资待遇不受影响;该市万联能源集团等单位规定哺乳期女职工可以休一年哺乳假;淮安市刘卉劳模农庄针对女民工室外劳动的特点,打造“浴足旮旯”,提供按摩、足浴、护肤护理等服务;盐城市建湖佳日时装公司首创“妈妈班组”,实行弹性工作制,方便女职工接送孩子上学,该市总工会在全市试点推广;扬州市通过“爱心托管班”倡导基层工会办职工子女课后学习小课堂、寒暑假托管夏令营等,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编辑:邢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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