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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发经营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2019年03月22日 09:5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上海首发经营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黄澍 近日,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上海市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从今年3月15日起,《免罚清单》覆盖34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免于处罚。据悉,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份省级跨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34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涉及工商、质监、食品安全、消防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并根据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同,被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即由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而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共计有26项;第二类是根据专门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共8项。

  同时,对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4项免罚事项,明确要求仅首次作出该违法行为、及时改正,而且未造成后果,方可不予处罚;涉及消防领域的所有免罚事项均要求情节轻微,当场整改或者当场恢复原状,而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其中5项免罚规定明确要求不适用于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此外,《免罚清单》还规定,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除责令改正外,执法部门还要及时开展教育工作,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说,出台《免罚清单》,是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努力为企业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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