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鲲鹏“综治+”引导问题少年走向正途

2019年04月21日 04:0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鲲鹏“综治+”引导问题少年走向正途

  图① 学生们制作防止校园欺凌主题宣传板报。  图② “时间银行”存折。

  □ 本报记者 王莹 文/图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鲲鹏中心)成立于2008年,是共青团台江区委主管的福建省首家专业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10多年来,该中心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再犯罪上下足功夫,联合中小学等教育部门、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以及基金会、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探索出“政府主导推动、中心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综治+N”多元志愿服务体系,通过超前预防、临界预防、矫正预防等手段引导问题青少年走向正途、展翅高飞。

  超前预防

  消除校园内潜在“犯罪因子”

  走在福州市台江区的中学校园内,一张张特殊的校园安全地图可能就在下一个拐角出现在眼前。这份地图的特别之处在于,上面除了标识校园的路线和主要建筑分布之外,还用醒目的“红三角+感叹号”的安全警示标识将一些特殊区域划分出来。

  “这是我们在试点学校培养的第一批‘零零欺支队’志愿者围绕校园安全主题,共同绘制的校园安全地图。用警示标志划出的像厕所、停车棚、操场这样的特殊区域,其实就是校园欺凌事件的多发区域。”鲲鹏中心执行主任蔡标兵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近年来,随着排挤孤立、辱骂殴打甚至抢夺财物、强拍不雅照等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发生,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校园内的暴力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受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也会导致施暴者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我们在帮扶涉案未成年人时发现,大多数涉案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都会早早显露出一些苗头,比如在学校里就是行为问题学生,是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他们辍学后往往变成社会闲散人员,小偷小摸不断。”蔡标兵说,如果在校园里就能及时遏制住这种苗头,未成年人的犯罪几率就会大大下降。

  为了预防、减少及消除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鲲鹏中心以项目化形式开展社工服务,吸引省内慈善基金会出资,依托学校社工站,在台江区内试点开展“校园零零欺”青少年社工服务公益性项目。

  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鲲鹏中心从筛查、预防、干预三方面介入,首先筛查校园欺凌的潜在因子和服务对象,以同伴教育员的形式与校内社工一同为青少年提供预防性的服务。针对已经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则会在学校原有的处理机制上,补充心理干预层面的介入。其中,校园安全地图就是一个重要的干预方式,既给施暴者一定的心理压力,也给潜在受害者传达安全警示信息。

  为了从思想根源上杜绝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鲲鹏中心还链接司法资源,与台江区司法局联合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在校学生以及失学、失业、失管的困难青少年群体提供法治教育、服务,已累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683场次,受益青少年达6.3万人次。

  临界预防

  帮助问题青少年“悬崖勒马”

  今年19岁的小陈可谓经历“丰富”。他自小跟随离异的母亲从四川来到福建生活,上小学6年级就与社会上的小混混来往密切,还拜了“大哥”,江湖诨号“黄毛”。

  2012年,有了“组织”的小陈更加肆无忌惮,多次伙同他人偷盗电动车用来“赚零花钱”。虽然被派出所抓到多次,可他屡教不改,依然再犯。于是,当他再一次被抓之后,公安机关就主动联系鲲鹏中心,将他作为预防犯罪的重点帮扶对象。

  “许多未成年人成为社会闲散人员后,屡次实施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可又够不上刑法的定罪标准,公安机关只能在用尽批评教育、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后,抓了又放、放了又抓,十分头痛。”蔡标兵说,这些未成年人就处在临界犯罪的边缘,稍微往前一步就会滑入犯罪深渊。

  怎么才能拉他们一把?鲲鹏中心与公安部门对接,对多次“进宫”的违法青少年采取家庭调查、跟踪回访、重点帮扶等措施,开展犯罪临界预防。

  接手小陈这个帮扶对象时,蔡标兵还只是中心的一名社工。初次见面,小陈就很不友好地回怼他:“你来找我干嘛,又不会给我钱,反而会耽误我赚钱。”可没过多久,小陈的嚣张态度却因为一件事发生了根本转变。

  2014年,台江区检察院、台江区法院联合鲲鹏中心组织一批问题倾向青少年到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简称未管所)接受犯罪预防教育,小陈就是其中之一。

  “在去未管所的车上,小陈还在嘻嘻哈哈,没把这次活动当回事儿,可当他到了地方以后,瞬间就呆住了。”蔡标兵回忆说,因为坐在他对面进行“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不是别人,正是他当初拜的“大哥”!

  从未管所回来后,蔡标兵明显感到小陈的态度变了,他主动找到蔡标兵说:“还好关在里面的人不是我,那种地方我再也不想去了,以后我会自食其力养活自己的。”

  从2012年帮扶至今,小陈与鲲鹏中心的联系一直没有断过。如今,他是一名“外卖小哥”,每天工作忙碌而充实。“我们中心还经常特意点单,帮他增加一些业绩,顺便了解一下他的近况。”蔡标兵笑着说。

  矫正预防

  杜绝涉罪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2012年,鲲鹏中心与台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检爱驿站”,通过开展各种帮扶活动感化问题少年。台江区检察院还出台了《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规定》《关于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工作方案》等制度,涵盖了从批捕到起诉、从案前到案后、从办案到帮教的各个环节。

  据统计,鲲鹏中心与台江检察院携手对附条件不逮捕、不起诉的青少年进行帮扶,累计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77人、不诉61人,跟踪帮教98人,其中重返校园61人,均未再次犯罪。

  此外,早在鲲鹏中心成立当年,台江区法院就引入了社会调查员制度,从街道司法助理员和鲲鹏中心社工中聘请了10名人员作为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征、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的被指控的犯罪前后原因等情况进行调查。据介绍,庭前社会调查材料经过庭审宣读、质询和审查后,可引入裁判文书,作为量刑依据之一。

  2018年,台江区法院与鲲鹏中心又联合成立青少年帮教基地,聘请鲲鹏中心社工为少年审判心理咨询师,并由审判法官和心理咨询师深入社区、学校和家庭等帮教未成年犯的前沿阵地,推动开展心理辅导、行为

  矫正、就业指导等工作。

  “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最后一环,矫正预防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在司法过程中的权益,同时防止其再次犯罪。”蔡标兵介绍,鲲鹏中心与台江辖区内的司法所一直保持无缝对接,对年轻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矛盾调处、行为矫治、就业指导等服务。

  17岁的小林因伙同他人持械打伤与其有矛盾的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2013年,小林被司法所转介到鲲鹏中心进行社区矫正。为了缓解小林的抵触情绪,鲲鹏中心社工首先从交朋友开始,带他一起到福利院做志愿者,撕去他身上“涉案”“失足少年”等负面标签,同时把他介绍给其他志愿者,帮助他建立正向的交友圈。在做志愿者时,小林可以把志愿时间存进鲲鹏中心设立的“时间银行”。当志愿时间累计到一定程度时,他就可以在鲲鹏中心的“彩虹驿站”换取娱乐、学习和生活用品。“在鲲鹏中心,我不会感到自卑。正相反,我开始慢慢感受到了自己的价值,知道自己也可以帮助别人,给别人带来正能量。”小林说。

  据统计,自鲲鹏中心成立以来,已先后成功帮扶问题青少年及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4120多名,累计服务青少年达11.2万人次,鲲鹏中心帮扶过的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为零。

【编辑:罗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