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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公交车行驶时两次抢夺方向盘 一审被判刑3年

2019年05月07日 17:10 来源:澎湃新闻 参与互动 

  浙江男子在公交车行驶时两次抢夺方向盘,一审被判刑3年

  因坐过站要求公交司机立即靠边停车遭拒,男子徐某与司机发生争吵,两次抢夺方向盘致车辆失控,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5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3年。

  法院查明,1月22日下午,58岁的黄岩人徐某拎着两大袋行李坐上潘师傅驾驶的公交车,要回他位于黄岩新前街道七里村的家。因沉迷玩手机,徐某错过了站头,要求潘师傅未到站停车遭拒。后徐某跟潘师傅争吵,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致公交车驶进路边隔离带缺口。经车上乘客劝阻,潘师傅继续往前行驶。不久,徐某再次抢夺并拉拽方向盘,造成公交车偏离既定车道。潘师傅靠边停车并报警。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徐某表示认罪。

  徐某在庭上供述称,他和司机闹起矛盾后,感觉司机在和他赌气,所以上前抓住方向盘,想让司机把车子停下来。自己当时情绪激动,没有考虑到会对其他乘客造成影响,后来冷静下来,认识到自己做的事是非常错误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拉拽方向盘,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偶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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