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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广东居家社区机构 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

2019年07月10日 14:3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构建广东居家社区机构 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

  文/薛江华 周艳春

  截至2018年底,广东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440万,占比15.2%,其中,高龄、失能老人约190万。预计到202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518万,占比升至15.8%以上。为推进广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政协党组将“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作为今年专题协商议题。省政协主席王荣专门听取省直7个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对协商工作亲自部署。由副主席邓海光、张少康为顾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凌锋主任为组长,有关政协委员和专家组成的专题调研组,于3月赴广州、佛山、中山等地实地察看和听取意见,对深圳、汕头、湛江等18个地市进行书面调研,形成了一份专题调研报告,对广东发展“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问题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服务供给不平衡

  调研组通过调研发现并剖析了广东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广东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存在诸多问题短板。

  首先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整体推进难。养老服务工作涉及民政、发改、财政、卫健、人社、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各负其责、各自为政,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力量薄弱、协调作用难以有效发挥,造成政策单一化,工作线性化。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落地生效难。由于政出多门,政策衔接不够,存在政策碎片化现象。受国有房产出租年限不能超过5年规定影响,民营养老企业承包运营的积极性不高。一些优惠政策操作性不强,“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并存。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服务供给不平衡,供需对接难。当前广东养老服务主要靠财政支持,整体投入不足且不均衡,重机构、轻居家(社区),重设施、轻服务。大量资金用于兴建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满足床位指标,但实际效益发挥并不理想,一些“偏远”和农村地区床位、设施大量闲置。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村敬老院,收住对象仅限于特困人员,一些健康的特困老人不愿入住,而大量失能、空巢的非特困老人又不能入住,全省1000多间农村敬老院,一半以上的床位闲置;某市郊区一公办颐养院800多个床位,目前只住了200多人。

  此外,养老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短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场培育不足,行业发展难也是广东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建议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调研组建议,将构建“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列入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尽早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可采取“一事一议”“会议纪要”等方式,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重点围绕政策落实、保障力度、服务人次、服务质量等制定考核指标,应减轻床位、设施数量等权重,推动管理由“物”到“人”转变。

  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投入,制定购买服务清单,主要支持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机构运营和人员培训等服务。加大福彩公益金的投入力度,提高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留存比例。增加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争取更多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统筹信息管理“一张网”。以社区(村)为单位,开展养老服务基本信息专项调查,建立老龄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和特殊老年人巡访制度,将养老服务管理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打造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开发简便适用的移动终端,拓展“一键下单”功能,加强在线监测分析和智能管理,形成“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格局。

  出台《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配套政策

  调研组建议,认真梳理现行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法规,集中清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修订一批相互矛盾、标准落后过时的制度规定。围绕贯彻落实《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尽早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加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综合运用人大执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手段,对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进行反馈和梳理,破解“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现象,着力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优先保障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

  调研组建议,把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作为优先保障的重点人群。贯彻落实《宪法》第四十五条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生活护理纳入底线民生保障范围,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补贴制度。

  按失能等级和经济困难程度制定补贴标准,推进补贴制度城乡全覆盖和提标扩面。对经济困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对失能失智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对普通家庭给予喘息替代照料服务、免费培训照料人员、提供社工等帮助。对重点人群在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家庭适老化改造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增设“家庭病床”

  调研组建议,在城市住宅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重点打造嵌入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工程。重点支持发展社区养老日间照料、失能看护、医疗护理等标配服务。建立服务机构主体目录和考核办法,根据服务效果评价情况,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支付。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门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完善服务补助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内设医护站。积极推进社区医院、护理站建设,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增设“家庭病床”。进一步放宽医师、护士多点执业的条件限定,扩大签约家庭医生、网约护士试行范围。制定上门开展医疗护理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完善从业风险责任认定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确定医疗护理与生活照护服务内容的界限,畅通医保报销与护理补贴制度衔接,在医院与在居家社区机构实现“相同内容,同等报销”。

  探索农村守望相助式养老模式

  为了解决养老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调研组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职业院校开设养老相关专业课程。机构与院校加强合作,招收贫困学生定向培养。

  探索互助养老模式,发挥社会人力资源的补充作用。建立社区内照顾失能老人的亲属、低龄老年义工、青年志愿者等人员数据库,纳入养老护理员培训范围。学习借鉴国内外经验,加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志愿者将参与公益养老服务的时间存储起来,当自己需要服务时可以从中支取“被服务时间”)宣传引导,建立服务兑换奖励制度。

  探索农村“鸡犬相闻、守望相助”式养老,各年龄段的空巢老人集中居住,相互帮助照应。鼓励村民结对照护邻近留守老人,给予一定劳动报酬。设立乡村互助养老基金,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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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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