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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教师性侵女学生后躲藏西藏17年 被判刑六年半

2019年07月17日 21: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四川男教师性侵女学生后躲藏西藏17年被判刑六年半
    强奸女学生后躲藏17年的冯某某被警方抓获。 黄国伟 摄

  中新网巴中7月17日电 (蔡欣 苗志勇)记者17日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侦办的男教师性侵女学生后漂白身份躲在西藏17年案件落下了帷幕,犯罪嫌疑人冯某某被南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

  经查,冯某某(男,南江人,现年44岁)原本是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一名中学老师,2001年,他性侵学生后畏罪潜逃。期间,他伪造身份证件漂白身份,还在西藏读了大学,并在西藏昌都市丁青县某中学再次当起了老师,并逐步成为该学校的一名中层干部。

  冯某某在中师毕业后回到家乡一所中学教书。期间,他因多才多艺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喜欢。2001年4月,冯某某在明知受害人小雪(化名)不满14岁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手段将她骗至自己的寝室将其强奸;同年5月,冯某某将小雪带到自己的租住房内再次将其强奸。这次,小雪因深夜未归,引发学校老师和家人的警惕。

  冯某某的罪行暴露后,他畏罪潜逃至外地,小雪的亲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1年6月,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将此案立案调查,并将嫌疑人冯某某上网追逃。冯某某一逃就是17年,案件的侦破也陷入了困境。

  去年2月,南江县公安局民警从西藏昌都警方获息,他们在工作中发现,西藏昌都市丁青县的一名老师与南江县局上网追逃的嫌疑人冯某某极其相似。为尽快查清案件,南江县公安局秘密采集了嫌疑人亲属的血液样本与嫌疑人进行了生物检测。经鉴定,丁青县老师冯某就是犯罪嫌疑人。

  从南江县到丁青县2000多公里。曾在高海拔地区居住的民警黄国伟和有过藏区工作经验的民警吴杰等3人,主动承担了这次押解任务。3月29日,历时一周时间,往返路程达4000多公里。3名民警强忍着高原反应,克服因大雪封山车辆不能行驶的困难,顺利将潜逃17年的上网逃犯冯某某押解回了南江,并于3月30日将其刑事拘留。4月10日,南江县人民检察依法批准将其逮捕。(完)

【编辑:杨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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