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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21项举措”为临港新片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上海法院:“21项举措”为临港新片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2019年12月30日 15:34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上海法院:“21项举措”为临港新片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图为当日发布会现场。(作者 钱成)

  中新网上海12月30日电 (李姝徵 高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上海法院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多元化解决一站式工作机制的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从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司法政策的开放性包容度、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共提出21项举措。

  上海高院副院长陈萌介绍《实施意见》的五大创新亮点:推进国际商事审判体制机制的创新完善、强化我国法院对国际商事纠纷的司法管辖、强化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司法政策的开放性和包容度、深化国际商事诉讼机制改革、完善国际商事诉讼便民机制。

  在谈到“强化我国法院对国际商事纠纷的司法管辖”时,陈萌指出,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上海法院将探索受理没有连接点的国际商事案件,即外国当事人对与中国司法辖区没有连接点的国际商事案件,约定由上海国际商事审判专门组织管辖的,可由上海国际商事审判专门组织进行管辖,但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这一规定有利于强化我国法院对与新片区相关的离岸交易、跨境交易等国际商事交易的司法管辖权,依法维护中外企业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企业更好防范化解相关法律风险。”陈萌说。

  在谈及“强化涉新片区司法政策的开放性和包容度”时,陈萌介绍,《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具体的实践路径,提出与符合条件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加强沟通,共同构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针对“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一站式工作机制”,上海高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曹克睿表示,该项机制的目标就是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仲裁等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宜的途径解决涉外商事纠纷,根据不同类型纠纷的实际情况,在诉讼、调解、仲裁程序之间顺畅转换,并为当事人及时获得域外法查明、涉外翻译、涉外公证等法律服务提供指引,推动涉外商事纠纷的实质化解决。(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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