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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安徽发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2020年02月03日 13:4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合肥2月3日电 (记者 张俊)2月3日,安徽省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和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院联合发布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指引》规定,执行参与职业健康检查医护人员工作要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护目镜,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执行手卫生措施。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洗手液;保持定期清洁,加强通风换气,合理使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处理垃圾;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应使用含氯消毒剂或乙醇消毒液做好清洗与消毒;各种诊疗器械按照相关标准严格清洁、消毒。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过程中,相关单位做好用人单位沟通: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应尽量减少或者延后团体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应按照普通门诊要求进行预检分诊。对体温超过37.3℃的体检人员按照发热门诊病人处理;应要求被体检对象全程佩戴口罩,除必须脱去口罩的环节,并在体检过程中彼此保持距离,严格执行“一室一医一体检对象”;利用职业健康检查机会,对用人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宣贯,解答用人单位各种疑问,为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医学帮助。

  此外,建议用人单位对以下员工14天内暂不安排职业健康检查:14天内有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完)

【编辑:白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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