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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万元拍下工业用地想“退货”?法院协调延长付款期

1410万元拍下工业用地想“退货”?法院协调延长付款期

2020年03月25日 14:24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1410万元拍下工业用地想“退货”?法院协调延长付款期
    拍卖地。 绍兴中院供图

  中新网绍兴3月25日电(记者 项菁)高价拍下工业用地,却因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无法按时交付余款,欲申请“退货”……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诸暨法院)承办法官向买方表达了悔拍的法律风险,并通过与“买卖双方”沟通协调,延长付款时间。近日,买方交付余款,拍卖地也正式成交。

  今年年初,诸暨法院依法对一块工业用地进行司法网拍。经过35次竞价后,该地块被温州彭某以1410万元的高价竞得。

  按照规定,彭某应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交清余款,否则将没收之前交纳的200万元竞拍保证金。然而时间快到了,彭某的钱却迟迟没有到账。

  2月初,承办法官接到彭某的电话。彭某称,自己在外出差,因为遇上疫情被隔离。原本打算卖掉原有的工厂来交付余款,但受疫情影响,之前谈好的卖家一直未付款。

  工厂卖不出去,自己也没钱付余款,彭某便想“取消”这单交易并要求退还保证金。

  得知彭某的情况,申请执行人诸暨某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也很着急,毕竟自身经营受疫情影响也急需资金回笼。如果彭某真的无法缴纳余款,这块地就得重新拍卖,有可能产生差价及其他损失不说,花费的时间成本也会大大增加。

  承办法官调查发现,彭某所言属实,并非恶意悔拍,只要解决资金问题,交易就有继续进行的可能。

  对此,承办法官告知彭某悔拍的法律风险,并为他出谋划策,促其尽快付款;同时,承办法官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向其解释彭某的现实困境,建议给彭某宽限一段时间,以减少损失。

  通过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彭某延期一个月再付余款。3月,彭某凑齐了钱,并将全部尾款打到了法院账户,这块拍卖地正式成交。

  法官提醒:司法网拍不同于一般网购,无法实现“七天无理由退货”,因此在竞拍前,要仔细阅读《拍卖须知》等材料,并对竞拍物有充分的了解。若竞拍成功又悔拍的,按照法律应当没收保证金。此外,属于恶意竞拍妨碍法院执行行为的,法院也将采取罚款等惩处措施。(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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