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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36.2万贫困人口迁新居 26条举措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山西36.2万贫困人口迁新居 26条举措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2020年04月20日 20:0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太原4月20日电 (吴琼)为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力度,确保2020年底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山西省推出26条措施,涵盖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等7方面内容。

  20日,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召开媒体通气会,对《2020年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解读。

  山西省扶贫办副主任张玉宏介绍,整村搬迁是解决深度贫困的有效办法。近年来,山西以3350个深度贫困自然村为重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比较恶劣的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有效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问题。

  截至目前,山西1502个集中安置点全部建成,36.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11万同步搬迁人口,迁入新居。

  根据《措施》,山西加强后续扶持用地支持,将大型城镇安置区及配套教育、医疗、养老、产业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保障用地规模达标;下达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投资计划时,对集中安置比例高、搬迁任务重的项目县予以倾斜支持,并加强贫困县职教中心基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满足搬迁群众适龄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需求,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在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方面,山西也针对各安置区的实际情况,多渠道支持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城镇安置区以就业安置为主,推动安置区配套产业园区建设和项目落地,推动扶贫车间投产达效,开发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并预留安置区场地扶持创业;对3000人以上大型安置区开展专项帮扶,建立岗位信息推送机制,召开专场招聘会;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搬迁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

  对于农村安置区,山西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安置区周边集聚,倾斜支持、综合提升安置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鼓励安置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认定省级、市级示范联合体时予以倾斜,通过贷款贴息、项目投资奖补等政策,解决融资难、人才引进难等问题;将有条件的安置区纳入产业园体系,优先支持贫困县申报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安置区配套产业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减免认证登记费用。

  另外,山西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占新腾旧”规定,加快拆旧复垦进度,加强迁出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

  与此同时,山西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2020年后,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贫困县实施增减挂钩规模指标不受限制,随报随审,及时审批。(完)

【编辑:白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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