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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业主大会成立难?北京:5%业主可申请 “云”开会

如何破解业主大会成立难?北京:5%业主可申请 “云”开会

2020年04月26日 15:58 来源:北京晚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如何破解业主大会成立难? 条例:5%业主可申请 “云”开会提高积极性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不是能成立起来了?”看着《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业主大会的相关规定,小陈满怀期待。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是多年实践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如何破题?奔着问题去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不仅将业主大会的申请门槛定为业主人数或专有面积的5%,还接轨时代技术进步,引入互联网开会的“云”模式。

  门槛过高

  业主大会成立难

  小陈所居住的南二环华龙美钰小区,属于典型的混居型社区,600多户住户中,有两百多户是从西城区府右街原址拆迁而来的回迁户,剩余的三百多户是购买后入住的商品房业主。2017年4月,由于前期物业公司提出合同到期将退出服务,热心业主倡议发起了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行动。

  “想要发动业主们投票,挺不容易的。”小陈记得,当年为了发放选票,热心业主几乎跑遍了所有楼栋,挨家挨户地敲门,几经努力下,共发放选票350张,回收选票350张。

  按照当时的计票结果,350张选票中,赞成票有347张,占小区现有住户的55.25%;赞成的住户居室总面积为33454.99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7.20%。两个数字,正好达到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总人数过半数的“双过半”要求。

  然而,几天后,190多户业主对投票结果提出质疑,质疑业委会成员缺乏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最终,由于未能达成一致,业委会成立一事不了了之,热心业主也伤了心,至今再没发起过成立业委会的倡议。实践经验告诉小陈,想让更多小区走上自治管理之路,确实需要为业主大会的成立降门槛。

  破除痼疾

  鼓励自治是趋势

  令小陈充满期待的是,条例里有关业主大会的规定。条例明确,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均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换句话说,人数达到5%,或者专有部分面积达到5%,二者满足其一,就可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召开方式上,除了书面形式外,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会议也可通过互联网方式,采用互联网方式表决的,应当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电子投票系统进行。  

  “在提高业主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积极性上,北京的做法在全国都有领先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昊表示,随着社会发展,鼓励社区业主自治是一种趋势。“当然,在互联网表决的落地上,未来还可多考虑技术的可达性,比如开发微信小程序投票,让老年业主也能参与其中。”李昊建议。

  强化监管

  委员任职有标准

  作为业主自治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运行事关社区治理的质量。如何破解业主委员不作为、难作为的困境?条例中首先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做了规定,除了必须遵纪守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外,有三条很关键:第一,必须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存在欠缴专项维修资金及其他需要业主共同分担费用的情况;第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与物业服务人无直接的利益关系;第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此外,条例也厘清了业主委员会的12项职责,诸如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以及组织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建、定期向业主通报工作情况、每半年公示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交纳物业费情况等。

  本报记者 赵莹莹

【编辑:丁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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