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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执行难 江西提出17条举措推进律师参与法院执行工作

解决执行难 江西提出17条举措推进律师参与法院执行工作

2020年07月17日 17:4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昌7月17日电 (李韵涵)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17条举措,就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执行作出全面规定。

  《意见》提出,将按照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执行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通过律师调解等方式化解执行争议。强化现有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师志愿服务岗”职能,拓展律师志愿服务和调解范围,为律师以中立第三方身份参与矛盾化解创造条件和便利。

  据了解,近年来,江西法院执行案件年均增长20%以上,人案矛盾日益突出,执行工作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实践中,执行案件有律师代理的不多,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的途径不畅通,律师在执行程序中的作用也未得到充分发挥。

  为引导律师深度参与执行工作,江西以建立律师调查令制度为突破口,提升律师在执行领域法律服务中的“技术含量”。此次《意见》提出,继续探索律师调查令制度,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取证的,经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签发调查令,由持令律师在授权范围和时间内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线索。

  同时,依法保障律师调查权,探索建立律师网上申请签发调查令等信息化工作机制,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督等相关协助执行部门,完善律师调查令实施配套措施。有关协助执行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持令律师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并视同妨碍法院调查取证行为予以处罚。

  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将充分发挥律师在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被执行人存在失信等违法情形的,代理律师可以协助申请执行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代理律师可以依法调查取证,协助申请执行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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