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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涉受贿 内蒙古两厅官一人开庭一人被公诉

均涉受贿 内蒙古两厅官一人开庭一人被公诉

2020年07月31日 1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包头7月31日电 (记者 张林虎)3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获悉,内蒙古两名正厅级官员一人开庭,一人被公诉,

  据了解,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傅铁钢利用担任呼伦贝尔盟(现呼伦贝尔市)盟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乌兰察布市市长,通辽市市长、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索取、收受55名行贿人的财物共计3084万余元、美元13万、欧元14万、港币10万,在商业项目行政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职务晋升提拔等事项上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

  2007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傅铁钢在担任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不正确行使职权,违反国家规定返还有关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11万余元。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与此同时,包头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世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内蒙古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现年58岁的张世明是包头市固阳县人,其仕途起源于包头市青山区财政局,他从一名科员做起,历任青山区财政局副局长、局长,青山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

  2013年,张世明担任包头市副市长。4年后,任包头市政协主席,官至正厅。

  2019年7月19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包头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世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内蒙古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世明利用担任包头市青山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区委书记,包头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包头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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