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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发表论文与学位脱钩是理性纠偏

评论:发表论文与学位脱钩是理性纠偏

2020年08月06日 00:46 来源:北京青年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发表论文与学位脱钩是理性纠偏

  张涛

  8月3日,中国传媒大学召开研究生教育会议,全面拉开了该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大幕。此次改革中,中传在规范博士生和学硕生科研训练、专硕生实践训练等方面,设置多元化学术评价指标体系,取消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与学位资格挂钩的陈规。

  我国《学位条例》规定,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相应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由此可见,法律对于研究生只有学位论文要求,并未规定必须发表论文。2008年,教育部在官网回答网友提问时就曾公开表示,“一些学校和学科要求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必须发表若干篇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等做法,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从未对此做过统一规定。”

  但迄今为止,仍有不少高校将发表论文与颁发学位挂钩,有的甚至要求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对于论文数量也有要求。其初衷固然是为了督促大学生认真学习,培养科研能力,但也不排除一些高校将发表论文作为“显绩”体现人才培养质量的考虑。再者,如何衡量研究生学术水平,也是一个技术活。在有的高校看来,与其劳心费神制定各种评价指标,不如依据发表论文数量更简单直接。

  以论文论英雄的不合理之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研究生的科研方向不同,基础学科的研究生主要是科学实验训练,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生则侧重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工程技术类及应用性较强学科的研究生应加强实际工作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的训练。不管学科的各自特点,一刀切地以发表论文来检验水平,无疑有欠妥当。

  再者,从操作层面来看,要求人人发表论文并不现实。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在学研究生286.37万人,毕业研究生63.97万人。发表论文和学位资格挂钩的规定,使得学术期刊版面供不应求的矛盾日益凸显。于是,各种“审稿费”、“版面费”、“加急费”、“中介费”等潜规则应运而生。这不仅增加了大学生的经济负担,而且滋生了学术腐败。前些年有媒体曝光,一些正规学术期刊将此作为生存之道,擅自利用同一刊号出版不同版本的“鸳鸯刊”,一年版面费收入达600多万元。以至于出现,有的高校同班同学发表论文的杂志刊号刊名期数相同,内容却完全不同的咄咄怪事。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传媒大学取消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与学位资格挂钩的陈规,无疑是一种理性纠偏。在脱钩的同时,该校对于学硕生科研训练、专硕生实践训练分别予以规范,“要求学硕生参加论文写作训练计划,提升论文写作能力,鼓励学术发表。要求专硕生在学期间参与实践基地活动、校企合作课题、专业创作项目和创新创业项目等,提升专业实践能力。”这样一来,研究生培养更具有针对性,不仅导师教育可以量体裁衣,学生学习也能有的放矢。

  无独有偶,近年来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也纷纷出台新规,发表论文数量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克服学术评价唯论文论倾向,探索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体系,有助于激励研究生把更多时间精力用于科研和实践,“不拘一格降人才”。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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