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家公司高薪"挖人"起纠纷 保安队长拘禁竞争对手
2008年10月07日 16:47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因为同行以更高的待遇将自己招聘来的保安吸引走,保安队长为了报复竞争对手将对方非法拘禁并进行殴打。今天上午,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一保安公司大队长贾文智因非法拘禁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
2008年年初,贾文智发现自己公司从社会上招聘的保安被另外一家保安公司以更高的价格“挖走”。贾文智等人对此产生不满。2008年3月26日17时,经过预谋,贾文智伙同他人将对方保安公司的负责人王某从德胜门强行带至昌平区旧县一小区的岗亭里。贾文智指使他人限制王某人身自由二十八个小时。在此期间,贾文智的同伙对王某进行殴打,并索要两千六百元的“挖人”赔偿费。经鉴定,王某的损伤构成了轻伤(上限)。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贾文智涉嫌非法拘禁提起公诉。
被告人贾文智在法庭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称自己当时不让同伙殴打受害人。在审理期间,被告人贾文智的家属赔偿给受害人王某人民币四万元。鉴于被告人贾文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辩护人希望法庭对被告人从轻量刑。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作者:崔亮)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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