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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暖气调价听证被指程序颠倒难以代表民意

2008年10月24日 10:27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连日来,今报针对郑州两气调价的系列报道,引起了强烈反响。昨天,针对暖气听证会以及由此产生的系列问题,专家、律师对郑州市物价局提出种种质疑。

  专家:听证难以真正代表民意

  10月20日郑州市暖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举行。在18日,郑州市物价局召开了所有代表到场、拒绝媒体参加的预备会。对此,郑州大学教授周文顺提出:“预备会不属于国家机密,不让媒体参与,其实就是剥夺了群众的知情权,这种做法是很不合适的。”

  对于代表组成问题,周文顺说,每次召开调价听证会,几乎都是赞成票居多,而结果往往都是涨价。这就给群众造成一种直觉:只要赞成票数多,价格肯定要涨。而事实上,每次调价绝大多数群众是反对的。这就牵出了代表权问题,即这25个人能不能代表真正的民意?“其实,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听证会只能是一种参考,不能因为赞成的票数多,就使听证会变成涨价会。”周文顺建议,可以委托调查公司、消费者协会或媒体等机构做大型问卷调查,结合听证会的结果,再作出是否涨价的决定。这样,也可以有效避免企业的公关行为。

  律师:程序颠倒结论有失公允

  先发布听证会公告,再对申请调价单位进行监审?还是先监审再发布听证会公告?近几天,不少市民对郑州市物价局召开听证会的程序表示怀疑。

  根据《河南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价格听证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听证申请,对听证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经协调后作出是否进行听证的决定。据悉,郑州市热力总公司调价申请是在9月27日,郑州市物价局作出的“初审意见”是在9月28日,而令人不解的是,在9月26日物价局却出具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冬季集中供热价格成本监审报告。更不可思议的是,9月21日,郑州市物价局就对媒体发布了此次热力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对此,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京华认为,《细则》属于政府规章,物价局的做法是违规的。从理论上来讲,该听证会应当取消,等物价局把错误纠正后再开听证会。目前,听证会已经开过,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听证会上的结论有失公允。

  最新消息

  燃气听证会代表今晚产生

  昨天,郑州市物价局发布消息说:至22日17时30分,郑州市物价局公开征集听证会代表共有56人报名,并将于今天晚上在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公开抽取13名消费者正式代表。另外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10名旁听代表。(东方今报)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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