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频造孽 药监人士认为处罚力度过轻
2008年11月12日 14: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杭州11月12日电(见习记者 汪恩民 实习生 孙宁亚)今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浙江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非法添加“瘦肉精”屡禁不止,处罚力度过轻可能是原因。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瘦肉精”开始是作为一种“有益”的饲料添加剂来使用的。“它能致人中毒的危害被发现后,瘦肉精虽然被国家有关部门部门三令五申禁止使用,但一直有不少养殖户铤而走险。”
记者了解到,正常饲养的猪要六个月才能出圈。如果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话,这个过程只需两三个月。而且,一头瘦肉型的猪售价会比普通猪高出许多。
该负责人表示,对非法添加“瘦肉精”行为的查处,一直是嘉兴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不但有定时的专项检测,还有各项突击性抽查,多个当地官方网站上也一直挂着不少对瘦肉精的介绍。但是,对养殖环节中添加瘦肉精的养殖户,目前最多只能处以罚款、拘留几天的处罚。在《刑法》等法律中,均找不到对该行为的严厉制裁规定。”
“生命是最宝贵又最难挽回的,但目前这些处罚力度太轻。不但对养殖户的警示作用小,也给我们的监察工作带来了难度,导致难以完全堵住这方面的漏洞。”该负责人呼吁,希望能出台一些相配套的法律规定,加大惩治力度。
截至记者发稿时,浙江嘉兴中茂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七十名员工食物中毒事件出现新进展。该负责人称,出现症状的四十名员工都已接受治疗并全部出院。相关具体环节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编辑:庄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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