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男子敲诈7家食品企业得手2万获刑4年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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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满释放男子敲诈7家食品企业得手2万获刑4年半
2009年02月01日 08:15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以投毒相威胁,刑满释放男子双子津先后向五谷道场、今麦郎、统一等7家食品生产企业勒索钱财。记者昨天获悉,认定其构成敲诈勒索罪,朝阳法院判处双子津4年半有期徒刑。

  现年26岁的双子津,因犯抢夺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05年9月被刑满释放。出狱后,他没有改过自新,反而打起了敲诈食品企业的主意。

  法院查明,2006年5月至去年2月,双子津以“如果不给钱就往其生产的方便面里投毒”等语言相威胁,先后给顶益、统一、五谷道场、今麦郎等7家食品生产企业打电话,分别勒索数万元。

  今麦郎等3家公司对双子津的敲诈不予理会,没有给钱;统一等4家公司则不同程度地满足了他的敲诈,分别往其账户里打了1000元至上万元不等的资金。其中,顶益国际食品公司付给其1.3万元。

  接到一家企业的报警电话后,警方迅速将双子津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了准备投毒用的针头、注射器、方便面袋等物品。

  法官审理后认为,双子津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他是刑满释放5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因此判处其4年半有期徒刑。

  宣判后,法官提醒说,被敲诈的四家企业因惧怕影响不好,本着息事宁人的心理,给双子津的卡里打了一些钱。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双子津的行为,导致其先后敲诈了多家企业。今后,遇到此类敲诈事件时,被敲诈的企业或自然人应通过报案等正当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刘杰)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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