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家乐福内刺死前妻 男子一审被判死缓(图)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重庆:家乐福内刺死前妻 男子一审被判死缓(图)
2009年02月12日 14:46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市五中院,杨家坪家乐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骆遂明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本报记者 甘侠义 摄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因和前妻复婚不成,58岁的男子骆遂明去年4月在杨家坪家乐福超市内,向自己心爱的女人王某刺了30余刀,致其当场死亡。昨日,市五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对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复婚遭拒

  因爱生恨积怨日深

  骆遂明是电厂退休职工,结发妻子因病去世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某。王某比骆遂明小18岁,在家乐福超市做促销人员。

  2004年4月,两人结婚。婚后因各种琐事经常吵架,2007年6月,两人离婚。离婚后骆遂明一直想复婚,却都遭到拒绝。骆遂明因爱生恨,积怨也越来越深。一次,骆遂明接到一个用王某的手机打来的电话,一名自称王某男友的男子,在电话里对骆一阵乱骂。骆遂明决定报复王某。

  疯狂报复

  超市刺前妻数十刀

  2008年4月13日晚上7时40分,骆遂明身藏一把三棱刮刀,乘车来到杨家坪家乐福超市洗发液柜台,再次提出复婚要求,遭到当场拒绝,双方发生了争执。骆遂明掏出三棱刮刀,在王某的头、颈及上身等部位乱刺数十刀,致王某当场死亡。

  法院认为骆遂明在公共场所持刀刺杀前妻数十刀,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骆遂明犯罪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骆遂明案发后认罪态度好,在审理期间,他的亲属也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故酌情轻判死缓。(重庆晨报)(记者 肖玉 实习生 安利平)

【编辑:吴博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