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与素未谋面女孩聊5个小时电话后闪婚(图)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小伙与素未谋面女孩聊5个小时电话后闪婚(图)
2009年02月27日 11:48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李先生准备将玫瑰送给心上人  本报记者 周凡力 摄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昨日,合川男孩阿勇和沙坪坝女孩小露公布了他们要结婚的消息。喜结良缘,原本是一件好事,但他们身边的朋友们听闻后均非常震惊。因为他们决定结婚时,这对新人还从未见过面,只是通了5个小时的电话而已。

  记者从网上搜索到,长春市曾经有一对男女在通7个小时电话后就决定结婚的案例,但是阿勇和小露的这次结合,刷新了国内已知最快的“闪婚”记录。

  28岁的阿勇目前在主城区自主创业。在一次朋友聚餐时,阿勇说想找个人结婚,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朋友很快就给阿勇介绍了一个做保险行业的沙区女孩小露,小露今年27岁。朋友把小露的电话号码给了阿勇,还催着他赶紧与对方联系一下。

  2月13日,阿勇拨通了小露的电话,没想到一聊就是5个多小时。“电话里什么都聊,各自的基本情况、工作、喜好啊什么的……”阿勇说,二人越聊越热乎,干脆就在电话里决定“把婚结了”。“要不是还没有见过对方父母,说不定第二天就去领证了。”阿勇说。

  拜见父母、通知亲友

  4天走完所有“过场”

  从认识到熟悉,到拜见双方父母,选择新居,通知亲友,通常人们都会花上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可是阿勇和小露,走完这些“过场”,只用了短短4天时间。看看阿勇和小露的日程就知道了。

  -2月13日,通5小时电话,决定结婚。

  -2月15日,见面,看彼此的房子,购买装修材料。 

  -2月16日,带小露见父母。

  -2月17日,带阿勇见父母,并向亲友公布结婚消息。

  “见了面并没有失望,”阿勇说,朋友之前都做了铺垫的,大致介绍了一下彼此的情况,心里都有数了。

  “我们都是冲着结婚的目的,才通电话的。” 阿勇说,而且彼此都不是看重相貌的人,当然没什么好失望的。

  各方说法》

  当事人:

  符合彼此的择偶标准

  阿勇说,小露和他条件相当,也刚好符合他选择老婆的标准:都市白领、本科学历、身高和容貌均可、有房有稳定收入。而小露也认为阿勇聪明上进、肯吃苦,符合她的择偶标准。“两人一致觉得,这样能降低恋爱成本,比‘非法同居’好。”阿勇说,还有一个理由,就是他们都“有空结婚,没时间谈恋爱。”

  双方父母:都没意见

  阿勇告诉记者,他和小露的父母已经见过几次了。对于二人的婚事,小露的父母赞成,而阿勇的父母,则从来不干涉儿子的私事。阿勇说,去民政局领证,也就是这几天的事。

  朋友:

  “大家都以为他疯了”

  最开始公布结婚的消息时,阿勇身边的朋友都不相信。“上周不还单身嘛?怎么就结婚了?”当朋友们得知阿勇和小露仅仅通过5小时电话就决定结婚时,朋友们由不相信变成了震惊,“大家都以为他疯了!”阿勇的一个朋友说,哪有通个电话就决定结婚的?很多朋友连小露的面都还没见过。

  “见过小露的,都觉得她可以,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令阿勇欣慰的是,有几个朋友是支持他的。

  专家:

  “闪婚”不稳定因素较多

  心理咨询师杨瑞说,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男女双方从认识到结婚一般需要一年半的时间。彼此都需要一个培养默契、相互容忍的磨合期。双方有什么缺点或是生理上的疾病也能在长期的接触中知晓,如果时间过短,知晓率往往要大打折扣。“闪婚”的双方,往往不够相互了解,难以获得幸福。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成员陈宏,也从爱情的角度分析了“闪婚”,他认为,爱情应建立在彼此深入了解的基础上,“闪婚”并不排除一见钟情,最后白头偕老,但以这种方式组成的家庭,毕竟缺乏爱情的支持,不稳定因素较多。

  记者手记》

  祝福他们战胜时间

  “结婚有时间,但恋爱没时间。”这对于现在很多年轻白领阶层来说,不能不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但像阿勇和小露这种靠5小时电话就互定终身的事,放到每一个人身边,可能会变得慎重、不宜过分提倡。但我们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也相信作为当事人的他们,在做出“闪婚”决定时,他们或许已经做好了承担责任的准备。

  当然,“闪婚”也有成功的幸福案例。只要彼此欣赏,真心相爱,互相包容,同甘共苦,谁又敢说他们闪电般的婚姻不能长久呢?祝福这对新人能战胜冷酷的时间,战胜易于平淡却又充满诱惑的生活,战胜一切“闪婚后闪离”的惯例,相伴一生。(双方当事人系化名)(记者 夏雨 实习生 李孟圣)(重庆时报)

【编辑:吴博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