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官员回应“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问题争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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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官员回应“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问题争议”
2009年03月11日 12: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当前环境保护形势和任务”专题采访,邀请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在大会新闻中心接受中外记者采访。中新社发 杜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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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11日电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司长祝兴祥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关于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的问题,环境保护部作出三点说明。

  针对有记者问“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六里屯的垃圾填埋厂,当地居民害怕那里要建造垃圾焚烧厂,会不会危害他们的身体健康和污染那里环境”?

  祝兴祥回答说,第一,六里屯垃圾焚烧厂应该进一步论证,首先是北京市环保局1995年审批了该项目依托的垃圾填埋厂的环评,并明确提出了填埋厂外界500米左右不应该新建永久性住宅,现有建筑予以搬迁的要求。但是这个论证还没有认真地落实,所以厂区周围的人口数量和环境功能实际发生了较大变化。

  第二,要更大范围地听取公众意见。2005年11月以来,这个项目周围,我们的城市规划没有得到很好地实施和控制,周边居民显著增多,导致可能受项目潜在环境风险的人数明显增加。我们注意到,公众已经通过群众来信、上访等形式对该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表示了关注。因此,该项目建设之前,有关部门应该在更大范围客观、全面、公开地征求公众意见,并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三,未经核准不得开工建设。在完成进一步专家论证和更大范围征求公众意见之后,这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应该将进一步论证地过程和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报送北京市环保局核准,北京市环保局核准后应该公告,如果未经公告,项目不能开工建设。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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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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