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领工资时起贪念 抢两万公款获刑十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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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工仔领工资时起贪念 抢两万公款获刑十年
2009年04月08日 1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萧山4月8日电(记者 袁爽 实习生 赵晔娇 通讯员萧法)因为少了500元工资,在杭州萧山打工的陕西小伙徐某和公司出纳起了争执,趁着出纳打电话的空档,徐某一把抢过她手中26000元钱。今天下午,徐某被萧山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作为男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说。

  据悉,徐某原来是萧山某货运服务公司的职工,负责仓库的搬运工作。2007年4月1日晚上10点半,徐某到办公室财务处领取工资。对照工资单后,出纳江某拿出了一叠现金,并从中抽出300元交给徐某。

  怎么只有300元?徐某很是疑惑,原先商定的工资有1200元,扣除春节前向公司提前支取的500元,拿到手的应该是800元,足足少了500元。

  为此,徐某和江某起了争执。就在这时,江某的手机响了,她接通电话便聊了起来,手里还拿着那叠没来得及放好的现金。冲动之下,徐某一把抢过了钱,并将江某按倒在地,掐着江某的脖子威胁她不要叫,随后夺门而逃。经查,这叠现金有26000元。

  2008年12月,徐某在陕西老家被逮捕归案。

  今天,在萧山法院,徐某60岁的老母亲专程从老家赶来看望儿子。“作为男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徐某表示,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完)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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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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