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找“小姐”感染艾滋 怕连累父母不告而别——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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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孩找“小姐”感染艾滋 怕连累父母不告而别
2009年04月17日 09:42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来自九龙坡区法院 昨日上午,九龙坡区法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被告小强父母刘勇夫妇早上6时就从潼南老家出发,赶到法院等候。“两年没看到儿子了。”刘勇告诉记者,2007年3月,儿子小强突然失踪,家人苦寻两年无果。

  开庭前,承办此案的李光林检察官告诉小强父母:“小强患了艾滋病。”刘勇夫妇不知所措:“这不是真的吧?”家住潼南县宝龙镇某村的刘勇说,小强初二辍学,2007年初,到菜园坝某摩配市场当学徒。“开始还常给家里联系,3月,突然没了音讯。”刘勇赶到摩配市场,得到的答复是小强已不辞而别。

  除了在各大媒体刊登寻人启事,刘勇到菜园坝租房,一边当“棒棒”一边寻找小强。见刘勇寻子心切,有人骗他说,只要给钱,便可帮他寻人,收钱后却消失。“被骗去几千元,我们仍没死心,总相信能找到。”

  今年2月1日,九龙坡区检察院承办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2008年11月1日凌晨2时许,小强伙同蒋某某、吴某某、马某等人,在杨家坪步行街苏宁电器旁一报刊处,撬门盗走现金、香烟、手机等共计1300多元。事后,小强分得170多元。检察官讯问中发现,小强始终不愿说自己的家庭住址。“难道有什么隐情?”经再三询问,小强才吐露了实情。

  原来,2007年,小强到摩配市场当学徒后,渐渐迷上了网络,在周围朋友的怂恿下,他常到菜园坝找“小姐”。3月初,小强突然高烧不止,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其症状和艾滋病相似。担心连累家人,3月11日晚,小强从打工处不辞而别。之后,一直在主城捡破烂,和一些流浪儿伙在一起,白天偷盗、抢夺,晚上就在网吧过夜。经医生诊断,确认小强系艾滋病患者。

  了解到小强的情况,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志同律师事务所为小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鉴于小强犯罪情节轻微,情况特殊,检察官和辩护人同时恳请法院对其适用缓刑。法官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刘勇说,希望能早日带小强去看病。“哪怕倾家荡产。”但想到家里还有一个读高中的女儿,刘勇说:“我们该怎么办?”

  昨上午,了解到小强的情况后,共青团重庆市委权益部决定,为小强及家人做心理辅导,并委托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副主任周奕全程负责。周奕表示,将为小强提供三方面的援助:一是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二是通过团委协调尽可能从轻处罚,减免罚金;三是帮助联系疾控中心为小强作心理辅导。 (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王非非)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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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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