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刺五加”注射液致三人死亡案开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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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刺五加”注射液致三人死亡案开审
2009年04月22日 19: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昆明四月二十二日电(保旭 钟旭)黑龙江籍“业务员”侯宝山在云南非法销售“刺五加”注射液,并致三人死亡事件发生后备受各界关注。二十二日,关于该事件一案在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远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和偷税罪起诉被告人侯宝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侯保山在没有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照的情况下,自二00一至二00八年非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同时因为其无资质非法经营的行为,未对药品检验,与其他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共同造成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三名患者因注射刺五加注射液死亡的重大事故,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

  据悉,本案中,侯保山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刺五加注射液等药品,是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却违反税收法规,隐瞒药品经营收入不缴纳税款,根据《审理偷税的解释》以偷税罪定罪处罚。

  辩护方在庭上表示,在刺五加事件发生前,侯保山私自印刻完达山制药厂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李顺之的私章,以证明他是该厂销售药品,但这一行为已经得到该厂事后追认。侯保山代表完达山制药厂销售,如果工商手续欠缺或者无照经营,责任应由完达山制药厂承担,而不是其个人承担。

  被告人侯宝山在最后陈述中对该事件表示后悔。并称,愿对开远市民造成的伤害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00八年十月六日,云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六名患者使用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之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三例死亡。次日,中国卫生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暂停销售、使用该注射液。同年十月,国家相关部门联合通报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部分批号的部分样品有被细菌污染的问题。随后,中国各省开始严查刺五加注射液,而在云南省开远市做“刺五加”注射液业务员的侯宝山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悉,由于该案件影响较大,合议庭将综合考虑控辩方的意见后作出公正判决,并择日宣判。(完)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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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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