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南昌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南昌将在全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并给各部门制定细化处罚标准“画框定调”。今后,行政处罚的“弹性空间”将大大减少。按照计划,今年6月对外公布详细的处罚标准。
行政处罚标准须分不同等级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解决的一大难题便是:避免处罚时“随意发挥”,因为有些处罚标准有上下限,如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至于最后罚多少,执法者存在一定“弹性空间”,容易造成处罚尺度不一。
记者了解到,为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去年,南昌在市执法局、市文化局、市交通局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今年则全面推广。南昌市给各部门制定细化处罚标准“定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幅度的,要根据涉案标的、过错、违法手段、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划分明确、具体的不同等级(一般不少于轻、中、重三个等级)。
6月公布行政处罚标准
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南昌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负责执行的南昌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项目,进行逐项梳理,结合违法行为的适用主体、违法情节、违法次数和数额、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在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制定出细化的执法标准。据悉,南昌市各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现有98件。
6月份,南昌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须将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通过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报送市政府备案。7月至8月,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权工作向县、区延伸。 (记者 吴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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