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儿还赌债母亲成“取款机”贪公款200余万获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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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儿还赌债母亲成“取款机”贪公款200余万获刑
2009年05月12日 17:45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前天是母亲节,不少妈妈都收到了孩子的礼物,但身陷囹圄的姚美芳却在忐忑不安中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判决。为了帮宝贝儿子还赌债,身为会计的她一次又一次将手伸向所在公司,至案发时总计侵占公司钱款达200余万元。昨天下午2时,普陀区法院当庭宣判,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姚美芳有期徒刑9年,没收财产10万元。

  儿子迷上赌博

  姚美芳出生于1949年,今年刚好60岁,虽然早已逾退休年龄,却仍然在本市一家贸易公司担任会计。1983年10月,34岁高龄的她生下了宝贝儿子小龙(化名)。望子成龙的姚美芳对儿子的要求总是千方百计地满足,只希望他能读好书,然后找个好工作。但是小龙还是只念到高中,目前在本市一家广告公司工作。

  2004年,小龙迷上了赌博。从小赌赌到急于翻本而一掷千金,从此母亲姚美芳俨然成了小龙的取款机。开始,他开口向母亲要几千元,后来加码到了数万元。借钱的原因,永远只有一个,还赌债。据小龙说,他平时赌博时没钱就借高利贷,母亲给的钱他也大多直接还了高利贷。他每次开口,母亲几乎总会满足他。有时候他要的数额大了,母亲就会分几次给他,最多一次给了4万元,给钱的次数达几十次,他自己也记不清了。

  母亲贪污钱款

  虽然姚美芳也曾苦口婆心地劝过儿子,小龙每次借钱时也总会跟母亲保证是最后一次。但“最后一次”却总是无休无止,无法搞定儿子的母亲姚美芳竟开始转而动脑筋搞定公司的账户。

  2004年9月至2006年1月,姚美芳利用自己担任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构经济业务,提取现金不入账等方式,以支付税金、差旅费等名义,多次从公司账上提取现金,侵占公司钱款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

  2006年1月,公司察觉后,姚美芳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公司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家属得知后代为退赔了50万元。据小龙说,这50万元是外公将自己的房子卖掉后筹得的款项;而自己的父亲一直蒙在鼓里,直到事发。

  孽子表露悔意

  “我妈妈拿公司的钱都给我还了赌债,我害了我母亲,我现在很后悔。”26岁的小龙在失去母亲羽翼的庇护后,显得十分脆弱。他表示,自己只知道母亲给自己的钱是家里的,并不知道是公司的。“你家有这么多钱吗?”法官问道。小龙答:“以前我奶奶是做生意的,有点钱,而且外面亲戚挺多的。”“设想有200多万元,你妈妈退休后还会工作吗?”“我妈妈说在家空着不习惯,所以要出去工作。”

  对于尚未归还公司的150余万元,小龙表示,自己虽然现在没有能力归还,但今后会努力工作代母亲还债。(郭剑烽)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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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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